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格式條款嗎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4 08:23:18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格式條款嗎
法律分析:商品房買賣合同不是格式條款,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根據法律規定、合同的成立必須采取法律規定的形式的合同。商品房買賣必須簽訂書面合同,并寫明買賣雙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商品房價款、交付使用條件和日期、辦理產權登記的有關事宜、質量標準承諾、解決爭議的方法、違約責任等條款。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狀況。(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導讀法律分析:商品房買賣合同不是格式條款,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根據法律規定、合同的成立必須采取法律規定的形式的合同。商品房買賣必須簽訂書面合同,并寫明買賣雙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商品房價款、交付使用條件和日期、辦理產權登記的有關事宜、質量標準承諾、解決爭議的方法、違約責任等條款。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狀況。(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法律分析:商品房買賣合同不是格式條款,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根據法律規定、合同的成立必須采取法律規定的形式的合同。商品房買賣必須簽訂書面合同,并寫明買賣雙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商品房價款、交付使用條件和日期、辦理產權登記的有關事宜、質量標準承諾、解決爭議的方法、違約責任等條款。
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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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格式條款嗎
法律分析:商品房買賣合同不是格式條款,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根據法律規定、合同的成立必須采取法律規定的形式的合同。商品房買賣必須簽訂書面合同,并寫明買賣雙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商品房價款、交付使用條件和日期、辦理產權登記的有關事宜、質量標準承諾、解決爭議的方法、違約責任等條款。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狀況。(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