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酒店少給上菜怎么賠償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4 08:31:43
結婚酒店少給上菜怎么賠償
法律分析:結婚酒店少給上菜,構成侵權,酒店需要承擔侵權責任,賠償當事人的損失。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在要求酒店退還所缺菜款時,還有權要求酒店按照所缺菜款價格的3倍賠償損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八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當依照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民事責任。(一)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的。(二)不具備商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時未作說明的。(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標準的。(四)不符合商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導讀法律分析:結婚酒店少給上菜,構成侵權,酒店需要承擔侵權責任,賠償當事人的損失。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在要求酒店退還所缺菜款時,還有權要求酒店按照所缺菜款價格的3倍賠償損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八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當依照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民事責任。(一)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的。(二)不具備商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時未作說明的。(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標準的。(四)不符合商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法律分析:結婚酒店少給上菜,構成侵權,酒店需要承擔侵權責任,賠償當事人的損失。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在要求酒店退還所缺菜款時,還有權要求酒店按照所缺菜款價格的3倍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八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當依照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一)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備商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時未作說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標準的;
(四)不符合商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五)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
(六)銷售的商品數量不足的;
(七)服務的內容和費用違反約定的;
(八)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情形。
經營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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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酒店少給上菜怎么賠償
法律分析:結婚酒店少給上菜,構成侵權,酒店需要承擔侵權責任,賠償當事人的損失。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在要求酒店退還所缺菜款時,還有權要求酒店按照所缺菜款價格的3倍賠償損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八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當依照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民事責任。(一)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的。(二)不具備商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時未作說明的。(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標準的。(四)不符合商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