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未婚未育證明在戶口所在地的計劃生育服務站可以開法律依據:《民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相關工作的通知 》第一條
自文件發布之日起,除對涉臺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單中已列出國家的公證事項仍可繼續出具證明外,各地民政部門不再向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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