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貨運合同無效的處理辦法如下:
1、行為人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
2、財產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3、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條規定,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