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婚的婚姻狀況證明怎么開? 拿 身份證 、戶口本到當地公安機關開具戶籍證明,加蓋紅章。 2、 離婚 的婚姻狀況證明怎么開? 拿身份證、戶口本、 離婚證 到你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戶籍科,讓戶籍民-警在戶口冊頁的背面變更欄中,根據你的離婚證寫明某年某月某日離異,并蓋上戶籍專用章。 3、 結婚 的婚姻狀況證明怎么開? 拿身份證、戶口本、 結婚證 到當地鄉民政所出具婚姻證明。 4、喪偶證明怎么開? 我國并無喪偶證。如需出具喪偶證明,一般有 死亡證明 ,也可以去可以去戶籍所在地民政局開具。開具喪偶證明須帶齊: (1)個人準備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 (2)帶上大2寸彩色照片2張 (3)到戶口所在地區的民政局;
按照婚姻法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在辦理結婚登記時,必須持有其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有關當事人出身年月、民族和婚姻狀況的證明,以便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當事人是否符合結婚的條件,確定是否予以辦理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提供上述證明。如果當事人確實得不到上述證明,婚姻登記機關是否一概不予受理要不同情況不同對待。首先必須查明當事人得不到證明的原因。若當事人雙方均已符合法定結婚條件,而其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因其他原因干涉或阻撓他們的婚姻而不予出具證明的,當事人則可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并說明情況?;橐龅怯洐C關應主動同有關單位聯系,做好疏導工作。若疏導無效,當事人仍得不到結婚所需的證明時,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將調查和工作情況注明于《結婚申請書》中的提供件“欄內”,依法為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相關知識如何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根據2003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婚姻登記條例》規定:凡在中國內地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均取消了《婚姻狀況證明》,由本人在婚姻登記機關作出書面聲明即可。因此,現在沒有單位可以出具《婚姻狀況證明》(即《單身證明》)。為解決當事人在辦理房產交易、貸款、出國結婚等活動中所需婚姻狀況證明的問題,根據民政部“民辦函〔2004〕32號”文件精神,當事人可攜帶戶口薄和本人居民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按規定,該證明中會注明“不排除在本轄區以外的其他地方辦理登記的可能性”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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