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土地協議書的書寫要求當事人必須具有書寫證明能力、意思表示必須自愿真實;土地協議書的內容必須合法、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不得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協議內容應該簡明、直接,根據協議的種類對各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解除合同的條件,有效期等要素作出明確約定,協議各方當事人的信息真實、準確,簽字蓋章行為真實。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寫才有效
1、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涉及土地的大量,統計承包方案的擬訂一列的具體工作,都要由工作小組來負責完成。
2、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并公布承包方案。承包方案的內容應當公平合理并照顧到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實際情況,承包工作小組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承包方案。
3、依法召集村民召開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對承包方案根據土地承包法的規定,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村民會議2/3以上成員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4、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承包方案經村民會議同意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公開實施承包方案,將承包方案中的內容落實。
5、簽訂承包合同。
土地協議書應該確保內容的合法性,其內容不能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協議內容應該簡明、直接,根據協議的種類對各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解除合同的條件,有效期等要素作出明確約定,協議各方當事人的信息真實、準確,簽字蓋章行為真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