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不解決土地糾紛如何辦?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4 08:13:37
村干部不解決土地糾紛如何辦?
村干部不解決土地糾紛的可以向當地的土地部門申請調解,如果調解不成的話,就可以直接去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來處置糾紛。產生土地糾紛的,村干部也只能是當個中間人,給雙方調解一下,如果實在調解不成的話,那只能是走法律程序來解決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160。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置。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置。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置。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置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置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導讀村干部不解決土地糾紛的可以向當地的土地部門申請調解,如果調解不成的話,就可以直接去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來處置糾紛。產生土地糾紛的,村干部也只能是當個中間人,給雙方調解一下,如果實在調解不成的話,那只能是走法律程序來解決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160。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置。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置。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置。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置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置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村干部不解決土地糾紛的可以向當地的土地部門申請調解,如果調解不成的話,就可以直接去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來處置糾紛。產生土地糾紛的,村干部也只能是當個中間人,給雙方調解一下,如果實在調解不成的話,那只能是走法律程序來解決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置。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置;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置。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置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置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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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不解決土地糾紛如何辦?
村干部不解決土地糾紛的可以向當地的土地部門申請調解,如果調解不成的話,就可以直接去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來處置糾紛。產生土地糾紛的,村干部也只能是當個中間人,給雙方調解一下,如果實在調解不成的話,那只能是走法律程序來解決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160。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置。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置。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置。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置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置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