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公司原股東會關于轉讓股權的決議;2 、股權轉讓協議必須明確:(1)如何轉讓;(2)轉讓前的債權債務如何處理。3、公司新股東會決議:(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2)重新選舉董事、監事人員(如董事發生變化須提供董事會決議選舉董事長,如原董事會成員不變的也須說明原董事會組成人員不變);4、向私營企業或自然人轉讓股權的須提供驗資報告、交割單如屬全民、集體企業及交割合同;5、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IC卡;6、新股東身份證原件;7、 股東選舉董事、法定代表人決議;8、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9、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10、公司股權轉讓變更登記申請報告;11、新股東承諾書;12、新法定代表人照片、簡歷;13、原法人股東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14、 新股東身份證明,非當地戶籍的需要暫住證,法人股東需要經工商局簽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15、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