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如果仲裁后執行義務人不執行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果人民法院在收到執行申請后的六個月內不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勞動仲裁不執行的后果是什么?
1、法院強制執行的時候,可以查封對方的車輛、設備、廠房等資產,會凍結企業的銀行賬戶。所以申請強制執行的時候,申請人需要盡可能多的提供對方的銀行賬號或其他財產的信息,以供法院執行人員去盡快執行;
2、如果此時企業法人拒不執行并有消極拖延或暴力抗拒行為,法院可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將其收押;
3、用人單位承擔執行費。
綜上所述,仲裁結果公司不執行,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
應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展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服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該內容由 趙明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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