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征收過程中,土地權利人之間可能會發生糾紛。糾紛原因有很多,如溝通不暢等。然而,在征收土地時,并不需要經過村民的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政府征用土地不需要村民同意,但必須依法取得批準,并對被征地單位進行補償。此外,征地行為必須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因此,村民只需配合政府的工作,無需過多擔憂。
法律分析
在土地征收過程中,有時會發生土地權利人之間的糾紛。這種糾紛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由于溝通不暢導致的。那么,在征收土地時,需要經過村民的同意嗎?接下來,我將為大家介紹有關征收土地需要經過村民同意的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解決相應的問題。
一、征地需要經過村民同意嗎
土地征用是政府履行的代行國家行為,與出地出讓不是一個性質,政府征用土地不須村民同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的規定:“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蓖恋卣饔檬怯蓢覜Q定的,不需要經過村民的同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一條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批準權限,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二、征收土地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第一,征地是一種政府行為,只有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有權批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包括市、縣人民政府都沒有征地權;第二,必須依法取得批準;第三,必須依法對被征地單位進行補償;第四,征地行為必須向社會公開(涉密的除外),接受社會的監督。
所以,國家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征用,無需取得農村集體組織或個人的同意,但村民可以要求嚴格按照上述條件來執行。
政府聽取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意見只限于征地補償和安置方案。
拓展延伸
征地村里扣20%合法嗎
征地補償款如何分配是由省級政府制定政策。一般來說,全部征地補償款中,土地補償費占40%,安置補助費占60%,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另外計算,各地一般規定村委會可以提留土地補償費的20-30%,也就是說,村委會最高可以提留全部征地補償款的8-12%,如果超過了這個比例,就可能存在違法侵占農民征地補償款的問題。
結語
在土地征收過程中,土地權利人之間可能會發生糾紛。解決這種糾紛需要經過村民的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政府征用土地不需要村民同意,但征收土地必須依法取得批準,并對被征地單位進行補償。政府聽取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意見只限于征地補償和安置方案。因此,村民應該積極配合政府的土地征收工作,以確保征收過程的順利進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三十一條 沙化土地所在地區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可以組織當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在自愿的前提下,對已經沙化的土地進行集中治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投入的資金和勞力,可以折算為治理項目的股份、資本金,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給予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2012修正):第九章 農民權益保護 第七十一條 國家依法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保護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依法給予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征地補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補償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2017修訂):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六十八條 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農產品初加工用電執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性配套輔助設施用地按農用地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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