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過錯方是指:
1、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2、實施家庭暴力的。
3、重婚的。
4、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如果一方出現了以上的情況之一,另一方就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過錯責任如何認定
過錯責任原則是行為人基于自身的過錯而承擔民事責任的歸責原則,可分為一般過錯責任原則和推定過錯責任原則。前者要求受害人舉證證明加害人有過錯以及過錯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有因果關系。后者要求加害人舉證證明自身沒有過錯以及自身的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否則推定加害人有過錯。
如何認定合同無效過錯
合同無效過錯認定標準:
1、當事人一方存在過錯,致使合同無效的,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
2、各方都有過錯,致使合同無效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該內容由 徐麗華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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