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證可以到戶籍所在地民政局辦理。辦理未婚證時需要帶齊身份證,戶口簿到戶口所在區民政局。具體流程:一、先去本地婚姻登記處辦理未婚證明(只有一張紙),需要提供兩張大一寸紅底免冠彩照,戶口本和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復印戶口本的主頁和本人頁)二、然后到戶口所在的居委會填寫申請表,需要提供一張未婚證明的復印件,戶口本。三、再到戶口所在的街道辦事處辦理未婚證,需提供一張一寸免冠彩照,戶口本及之前在居委會辦理的申請表。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相關工作的通知》一、自文件發布之日起,除對涉臺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單中已列出國家的公證事項仍可繼續出具證明外,各地民政部門不再向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各地民政部門在出具證明時,應當根據當事人所涉事項,在出具證明中注明“本證明僅限于XXX(申請人)辦理赴XX國家(或者臺灣地區)的XX公證事項使用,用于其他事項無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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