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證明開不了到當地民政局或居委會咨詢。未婚證明是“單身證明”,廣泛應用于房屋抵押、求職等事務中,不少單位要求群眾辦事時再到民政部門開出一份或多份無婚姻記錄證明。如民政部門不給出具未婚證明,可到戶籍所在地的居委會或社區辦詢問是否可以出具,但由于各地政策規定不同,建議具體致電當地民政局或居委會咨詢。
一、未婚證明是什么
婚姻登記記錄證明,一般簡稱為“單身證明”,包括證明未婚、離婚后無再婚、喪偶后無再婚等單身狀態,未婚證明是這個證明中的一種。在辦理買房、銀行貸款、出國簽證等事情中,都需要這個證明。
二、民政局VS未婚證明
按照2016年以前的規定,這個單身證明是由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開具的,需要當事人先到當地的居委會、村委會開具介紹信證明才行,但是現在有些地方已經不給開了,這是因為2015年民政局聯合其他相關部門發出了一個通知,今后非外事不再開具單身證明。
民政局
三、開未婚證明流程
如果發現你們當地的民政局已經不給開未婚證明了,那么就按照以下流程進行。
1、前往民政局
本人帶上戶口簿,先到當地民政局查詢是是否有婚姻記錄,當地民政局工作人員會為當事人進行查詢,但是不會開具任何的證明。
2、記錄電話
接下來可以要求民政局的工作人員為您提供他們的辦公電話,并說明開具的這個未婚證明的用途。
3、前往街道辦事處
再民政局環節結束之后,帶上剛剛準備的材料,去當地街道辦、鎮政府的計生辦,將準備好的材料遞上去,計生辦會致電民政局或是在系統中直接查詢的,之前準備的電話號碼可以直接提供給他們,他們致電或查詢完畢后就會為您開具相關證明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