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產證辦理流程如下: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后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后,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后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后,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后,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全款買房的,房產證一般30個工作日內就可以拿到;貸款買房的,房產證一般要90~180個工作日才能辦好。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 第七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后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申報成交價格(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并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并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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