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處罰種類有很多,有扣分扣證、吊銷駕照、扣車銷牌、罰款拘留、判刑處罰等,會涉及到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而具體適用什么處罰需要看事故的情節,輕者只是扣分扣證,重者刑事處罰。一般事故沒有造成人員重傷或者死亡都不會涉及到刑事方面的處罰。
一、醉駕未造成交通事故駕照多少年重考
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根據酒駕行為性質的嚴重程度而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交通事故會什么時候處以拘役
醉駕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依法可詐六個月以下的拘役,并處罰金。對于構成危險駕駛罪的當事人,可在刑事立案后予以刑事拘留及逮捕,但拘留和逮捕的時間,及以后被判刑后執行刑罰的時間不應該超過六個月。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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