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簽了勞動合同,就不想干的,是可以辭職的。
我國法律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續簽勞動合同影響離職嗎
續簽勞動合同不會影響離職。勞動者在享有解除勞動合同自主權的同時,也應當遵守解除合同預告期,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系。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員工提出辭職公司不批怎么辦
員工辭職公司不批,員工離職無需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法律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是在試用期的,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如果用人單位未及時繳納社保、支付勞動報酬、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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