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買房搖號流程是什么?
1、開盤前申請
房地產開發企業最遲在開盤的15個工作日前向成都市公證協會指定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
2、公示規則
公示《銷售公告》《搖號排序規則》《準售房源公告》以及報名購房人初審名冊
3、審查
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后,按照《公證程序規則》和《意見》規定進行審查,并制作詢問筆錄
4、監督搖號
公證機構派4名以上公證人員(其中兩名應為執業公證員)現場監督
5、簽合同
搖號排序結束后,公證機構應對入圍選房人當場簽訂《商品房認購書》或《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6、遞補選房
公證機構可以應開發商申請,對所退房源,依據公證搖號產生的選房順序按序遞補選房的過程,再次進行現場監督公證。
二、成都買房搖號資格復核流程是什么?
1、名冊提交。提交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的《登記購房人名冊》應為兩個名冊,分別為《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登記購房名冊》和《普通登記購房人名冊》,其中《普通登記購房人名冊》不包含《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登記購房名冊》中的登記購房人。
2、信息校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向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名冊前,應認真校對名冊中登記購房人信息,確保初始登記名冊和通過購房資格核驗的名冊中同一登記購房人信息的一致,不得變更或增減登記購房人信息。
3、及時提交復核。房地產開發企業可將每天核驗通過的《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登記購房名冊》和《普通登記購房人名冊》,于次日提交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復核,復核完成后,及時發布搖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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