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孩子監護權:
1、離婚子女的監護權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2、兩歲以下的孩子,以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3、父母雙方未就撫養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和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父母雙方都要求兩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隨其生活,主要考慮經濟狀況、個人素質、生活環境、對子女的責任感以及與子女的親密關系;
4、孩子已經八歲了,應該尊重他們的真實意愿。
一、離婚孩子撫養權怎么分配
離婚子女監護權的分配是:
1、兩歲以下的子女一般與母親生活在一起。如果母親有法律規定,她可以和父親一起生活;
2、如果父母雙方同意兩歲以下的孩子和父親一起生活,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可以允許;
3、對于兩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應按照條件好的分配。一方法律規定的情形,可以優先考慮;
4、父母與父親或母親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子女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是由父母直接撫養還是由父母雙方撫養。
離婚后,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兩歲以下的子女,以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父母雙方未能就撫養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和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作出判決。
如果孩子已滿八歲,應尊重他們的真實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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