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孩子的監護人有權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其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同時,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但不履行監護職責或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監護人,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未成年孩子的監護人具有以下權利: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及其他合法權益;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所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但若監護人不履行職責或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四條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因發生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監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的生活處于無人照料狀態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應當為被監護人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 該內容由 信金國律師 和 家和律云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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