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死刑是我國眾多刑罰當中最為嚴厲的一種,一位犯人如果被判定執行死刑,那么做以證明他的犯罪行為也是極端惡劣的。但是中國與其它國家不同,中國尊重每一位公民的權利,自然包括公民的生命自由權,因此,今年來國家一直都在關注被判處死刑的犯人在什么情況下可判處死緩。目前兩高要求謹慎適用死刑。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一般考慮緩期執行。但是必須符合不立即執行死刑的條件,例如社會危害性盡管很大,但是認罪態度良好的?;蛘弑缓θ擞忻黠@過錯的,犯罪分子屬于“罪雖大,但惡不極?!崩绶佬l過當致人死亡的,或激憤殺人的。在共同犯罪中,其它主犯如果不具有最嚴重罪行的,但構成判處死刑前提的,可以考慮判處死刑同時緩期二年執行。符合這些條件的情況下,被判處死刑的犯人可判處死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八條【死刑、死緩的適用對象及核準程序】死刑只適用于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對于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緩期執行的,可以由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或者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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