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酒駕是沒有案底的,酒駕只是一種行政處罰,也會有記錄,但屬于行政處罰的備案,這并不是什么大的障礙。酒駕不會被拘留。酒后駕駛被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的,扣12分,吊銷駕駛證6個月。不過,醉駕不是拘留。醉駕將被判處危險駕駛罪16個月。
一、危險駕駛罪構成要件:
1、客體為公共安全,即危險駕駛的行為危及到了公共安全,給公共安全帶來了潛在的危險,即對不特定且多數人的生命、身體或者財產的危險;
2、客觀方面表現為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且情節惡劣;
3、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已滿十六周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為本罪主體。實踐中主要是機動車駕駛員;
4、危險駕駛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的行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狀態的發生。
二、酒駕的處罰標準:
1、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2、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綜上所述,酒駕是沒有案底的,酒駕只是一種行政處罰,也會有記錄,但屬于行政處罰的備案,這并不是什么大的障礙。酒駕不會被拘留。酒后駕駛被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的,扣12分,吊銷駕駛證6個月。不過,醉駕不是拘留。醉駕將被判處危險駕駛罪16個月。
一、什么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秩序,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
危險駕駛罪的主、客觀要件應表現為:
(一)主觀方面。危險駕駛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的行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狀態的發生。
(二)客觀方面。此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且情節惡劣。因此構成此罪要求在客觀行為方面,要同時滿足四個方面的條件:
1、行為條件: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
2、空間條件: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要在道路上進行。
3、對象條件:駕駛的是機動車。
4、情節條件:情節惡劣。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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