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傷認定辦理程序及所需資料如下:
1、受傷職工要第一時間向單位、市醫保局報告。湖北省工傷實施辦法規定工傷發生24小時報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以便于由專業機構對醫療過程進行管理。
2、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時限:職工準備好申請材料,30天內向人社局提出書面申請。
3、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勞動合同);
(3)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第一時間提供初診證明。
(4)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
(5)兩位目擊事故發生人員的證人證言;屬交通事故的,要提供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屬因工外出的要提供因工外出證明;屬暴力意外傷害的,要提供公安或法院定性證據。
(6)受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及兩位證人身份證復印件。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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