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監護人的權利義務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3 19:14:49
法定監護人的權利義務
法律分析: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包括人身監護和財產監護。對未成年人的人身監護,以教養、保護為目的。對被宣告為無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以保障其本人及社會的安全,并促其恢復健康為目的。至于財產監護,監護人得依法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導讀法律分析: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包括人身監護和財產監護。對未成年人的人身監護,以教養、保護為目的。對被宣告為無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以保障其本人及社會的安全,并促其恢復健康為目的。至于財產監護,監護人得依法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法律分析: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包括人身監護和財產監護。對未成年人的人身監護,以教養、保護為目的。對被宣告為無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以保障其本人及社會的安全,并促其恢復健康為目的。至于財產監護,監護人得依法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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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監護人的權利義務
法律分析: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包括人身監護和財產監護。對未成年人的人身監護,以教養、保護為目的。對被宣告為無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以保障其本人及社會的安全,并促其恢復健康為目的。至于財產監護,監護人得依法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