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和賣方立即協商簽訂購房合同,如果對方拒絕簽訂合同,可以憑付款憑證向房管局舉報開發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十五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當簽訂書面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與土地使用者簽訂。
第十六條 土地使用者必須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未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土地管理部門有權解除合同,并可以請求違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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