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 伙食補助費 、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 殘疾賠償金 、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 賠償義務人 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方可在提起民事賠償訴訟的同時請求進行 人身損害傷殘鑒定 ,賠償額以人身損害傷殘鑒定結論為準,遼寧地區城鎮戶口的, 10級傷殘 一般賠償5.8萬元 傷殘賠償金 ,4000元左右的 精神損害賠償金 ,賠償金按級別遞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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