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簽離婚協議書算離婚嗎
法律分析:
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辦理協議離婚手續必須提供的文件之一,但只簽訂離婚協議,不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的話,是不產生雙方婚姻關系解除的效果的。根據法律規定,我國禽婚的方式只有兩種,即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如果選擇協議離婚的方式,雙方應共同到任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供包括雙方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等資料,以辦理離婚手續。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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