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愿離婚可以提起訴訟。離婚的方式:
1、協議離婚,雙方就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債務處理等問題達成協議后,到夫妻戶口所在地民政局登記離婚;
2、如果男方不同意離婚,女方可以向對方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需要提交身份證、結婚證和訴狀,訴訟離婚的法律條件是夫妻關系確實破裂。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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