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監護人侵權責任由誰來進行承擔
1、被監護人侵權的責任仍然是監護人承擔。
2、監護人的責任包括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負責對未成年人進行教養。
3、侵權責任如果是屬于未成年人犯的錯,那么一些后果該由監護人來進行承擔,但如果監護人能夠證明自己是盡到監護義務的情況下犯的錯,那么是可以減輕相應的責任。
4、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監護人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二、監護人的職責包括哪些方面
1、供吃、穿、住、醫療等條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體的健康;
2、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護未成年人的安全;
3、對未成年人的思想、行為進行正確的教育、引導和管理,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
4、保證未成年人接受學??茖W、文化等知識教育;
5、照顧未成年人的生活;
6、管理和保護未成年人的財產;
7、代理未成年人進行與其智力不相適應的民事活動;
8、代理未成年人進行訴訟;
9、保證未成年人不得早婚;
10、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11、保障未成年人與監護人共同居??;
12、公安機關匯報和請求幫助;
13、代為賠償;
14、監護人不得允許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做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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