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有期限的物權:耕地的承包期限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年批準可以延長(《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條第1款)。
土地承包經營權是一中有期物權,在期限屆滿時歸于消滅。依《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期限由承包經營合同明確約定,耕地的承包期為30年,草地的承包期為30年到50年,林地的承包期為30年到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期由合同約定??梢?,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期限屆滿,土地承包經營權就歸于消滅,承包方應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
一、承包地是基本農田嗎
農村的承包地包含了基本農田,基本農田屬于承包地,基本農田是承包地的其中一種。
承包地是指承包人從發包方依法承包分配的土地,包括承包耕地、承包草地、承包林地三種。
1、承包耕地又包括基本農田和普通耕地。耕地的承包期限為30年,30年屆滿后再延長30年。
(1)基本農田是國家依法規定只能種植糧食的土地,現在新的土地管理法將基本農田修改為永久耕地,我國法律規定的永久耕地為18億畝,征收永久性耕地需要國務院批準,必保耕地為15.5億畝,必保耕地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能征占使用,只能用于種水稻、小麥、玉米、大豆、油菜、蔬菜等糧食作物。
(2)普通耕地除了跟基本農田一樣用作種糧食外,還可以用于發展其他農業產業,比如種植果樹、藥材、用于養殖業建設用地或者依法批準為住宅建設用地等。
2、承包草地是指用于種草的土地,主要是指草山。草地的承包期限為30~50年,承包期屆滿后再延長承包期30~50年。
3、承包林地是指用于種植各種樹木的荒山林地。林地的承包期限為30~70年,承包期屆滿后再延長承包期30~70年。
二、對于集體土地流轉的相關知識
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農民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
在土地承包經營期限內,對個別承包經營者之間承包的土地進行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條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
第二十一條發包方應當與承包方簽訂書面承包合同。
承包到期后,土地應交回發包方處置,也可以由原承包方申請續期,發包方如果同意,則重新簽訂承包合同。另外,村委會若不同意續期,把土地公開發包,那么在同樣條件下,原承包方有權優先承包使用。到期后肯定不能再建管理用房。地上附著物應歸原承包人,由其處分。
需要說明兩點:
(1)鑒于全國絕大多數地方第二輪承包已結束,有的地方第二輪延包的年限比本法規定的承包期限長的實際情況,為了穩定既存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防止因本法的實施引發重新承包土地,造成不必要的混亂,對法律實施前已經按照國家有關農村土地承包的規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長于法律規定的,法律實施后繼續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
(2)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期,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