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辦理治安案件期限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3 18:25:43
公安辦理治安案件期限
法律分析:具體時間應該由法院根據案件的難易程度,來確定案審方式以確定時間。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導讀法律分析:具體時間應該由法院根據案件的難易程度,來確定案審方式以確定時間。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法律分析:具體時間應該由法院根據案件的難易程度,來確定案審方式以確定時間。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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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辦理治安案件期限
法律分析:具體時間應該由法院根據案件的難易程度,來確定案審方式以確定時間。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