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同中的爭議條款通常為解決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的爭議。如果雙方發生爭議,則應該按照約定的程序進行解決。如果合同沒有約定爭議解決程序,則應當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解決。當事人也可以協商解決爭議,或者采取法律途徑解決。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十五條:合同自愿原則,合同訂立自由。合同內容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公序良俗。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二條:當事人就合同履行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仲裁解決合同糾紛。若協議選擇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法律依據僅供參考,合同中的爭議條款應當依據具體合同內容、當事人協商以及當地法律法規等情況來確定解決方式。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