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需要雙方提供的證件有,帶著雙方身份證及復印件、租賃合同到當地房管部門房屋租賃管理科辦理相關手續。2、出租人需要提供的證件有,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或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社員房屋使用證。3、如果出租人是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請房屋租賃證,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證件外,還應提交房屋產權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證明。4、承租人如果為境外人員的,需要提交公安機關簽發的居留證件,承租人為境外單位的,需在提交國家安全局批準的有關文件。承租人為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的,提交有關單位或組織的有效證件。5、出租人和承租人需要攜帶相關的證件,在登記備案后方可領取房屋租賃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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