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合同應該怎么辦理備案登記
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應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在租賃合同簽訂后的15日內分別到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并提驗有關證件材料。
(二)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受理后,在《租賃登記表》上提出審核意見。
(三)符合規定的,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自受理房屋租賃登記申請之日起的5日內核發《房屋租賃證》。一般情況下,房屋租賃證的有效期限不超過2年。
二、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需準備什么材料
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時,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地產權證或者其他權屬證明;若向外來流動人員出租的,還應附公安部門發放的房屋租賃治安許可證;
(二)出租人的個人身份證明或企業、其他組織的登記注冊證明;如果屬共有房屋出租的,還應當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委托出租的,應提交委托合同;代理出租的,應提交房屋所有權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證明;
(三)承租人在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時,應提交自己的個人身份證明或者企業、其他組織的登記注冊證明。無論是出租人還是承租人,在提交的個人身份證明中,居住在國外的中國公民,應當提交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香港、澳門的個人,應當提交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臺灣個人,應當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境外企業、其他組織,應當提交經公證或者認證的登記注冊證明。
房屋租賃合同的一方當事人要求登記備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記備案的一方當事人可以持租賃合同,及自己一方應當提交的材料,辦理登記備案,房地產交易中心應予受理。
雖然法律中要求辦理房屋租賃,需要就租房合同辦理登記備案,但現實中卻很少有人這樣做。一般而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可以對抗第三人,由此能很好地保障租房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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