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受理案件后,根據犯罪事實和管轄權,制作《刑事案件立案報告書》或《呈請不予立案報告書》并經上級批準,決定是否立案;不立案時需制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并在7日內送達控告人,若不服決定可在7日內申請復議,復議決定需在10日內通知控告人。
法律分析
公安機關受理案件后,經過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于自己管轄的,由接受單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報告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予以立案。
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情節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接受單位應當制作《呈請不予立案報告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不予立案。
對于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在七日內送達控告人。
控告人對不立案決定木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書》后七日內向原決定的公安機關申請復議。原決定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復議申請后十日內作出決定,并書面通知控告人。
所以時間是7日。
拓展延伸
員工私刻公章后如何保護企業利益?
員工私刻公章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可能給企業的利益造成嚴重損失。為了保護企業利益,首先應立即采取措施,如暫停該員工的權限,調查事實真相,并與律師合作展開法律程序。其次,企業應加強內部控制,確保公章的安全保管,限制員工對公章的接觸和使用。此外,建立健全的內部監管制度,加強員工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對違法行為的認識,增強法律意識。最后,企業可以考慮購買相關保險,以應對可能發生的損失。綜上所述,通過及時采取措施、加強內部控制和監管、加強員工教育以及購買保險等措施,企業可以更好地保護自身利益。
結語
通過及時采取措施、加強內部控制和監管、加強員工教育以及購買保險等措施,企業可以更好地保護自身利益。員工私刻公章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可能給企業的利益造成嚴重損失。為了保護企業利益,應立即采取措施,如暫停該員工的權限,調查事實真相,并與律師合作展開法律程序。同時,企業應加強內部控制,確保公章的安全保管,限制員工對公章的接觸和使用。建立健全的內部監管制度,加強員工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對違法行為的認識,增強法律意識。此外,考慮購買相關保險,以應對可能發生的損失。綜上所述,通過以上措施,企業可以更好地保護自身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2009修正):第四章 廠長 第四十七條 企業設立管理委員會或者通過其他形式,協助廠長決定企業的重大問題。管理委員會由企業各方面的負責人和職工代表組成。廠長任管理委員會主任。
前款所稱重大問題:
(一)經營方針、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基本建設方案和重大技術改造方案,職工培訓計劃,工資調整方案,留用資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賃經營責任制方案。
(二)工資列入企業成本開支的企業人員編制和行政機構的設置和調整。
(三)制訂、修改和廢除重要規章制度的方案。上述重大問題的討論方案,均由廠長提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2019修訂):第六章 法官的考核、獎勵和懲戒 第四十九條 法官懲戒委員會審議懲戒事項時,當事法官有權申請有關人員回避,有權進行陳述、舉證、辯解。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七章 對監察機關和監察人員的監督 第五十九條 監察機關涉密人員離崗離職后,應當遵守脫密期管理規定,嚴格履行保密義務,不得泄露相關秘密。
監察人員辭職、退休三年內,不得從事與監察和司法工作相關聯且可能發生利益沖突的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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