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章被人拿走會有風險。
遺失公章的后果如下:
1、影響公司業務的往來,及相關合同簽訂等;
2、他人可以利用公章進行合同簽訂等行為,或涉及財產詐騙等,屆時造成他人的損失會要求你單位進行賠償。如果不掛失,其引發的一切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擔。
公司公章是公司處理內外部事務的印鑒,公司對外的正式信函、文件、報告使用公章,蓋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執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與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為。公司的公章、專用公章由辦公室專人保管,各部門公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專柜保管,并將保管公章人員名單報辦公室備案。公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公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嚴禁員工私自將公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公章帶出使用,需提交申請報告,由部門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總經理批準,并報辦公室主任確認后方可帶出。公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公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辦理公章需備材料如下:
1、法人身份證;
2、營業執照正、副原件復印件;
3、企業其他基本材料;
4、企業出具的刻章證明、法人委托授權書;
5、所有股東身份證復印件;
6、派出所報案回執及登報聲明的復印件。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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