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當事人可以攜帶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前往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分戶或遷轉手續。公安派出所應根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戶和立戶的規定進行辦理。如果其中一方當事人不愿交出原戶口簿,經公安派出所的勸說無效,可以按照判決或調解書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并在戶口登記簿上注明分戶日期和原因。
法律分析
訴訟離婚的戶口遷移手續:
(1)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戶、立戶的規定予以辦理(2)如一方當事人不愿交出原戶口簿,經公安派出所動員說服無效的,可按判決或調解書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并在戶口登記簿上注明分戶日期和原因。
拓展延伸
離婚后,如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您需要按照以下步驟進行操作。首先,您需要準備相關的材料,包括離婚證明、身份證、戶口簿等。然后,前往當地派出所或戶籍管理部門咨詢具體的辦理程序和所需材料清單。在辦理過程中,可能需要填寫一些表格并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接著,您需要按照要求繳納相關費用,并等待相關部門的審核和審批。一旦審核通過,您將獲得戶口遷移的批準,并可以領取新的戶口本。請注意,不同地區的具體辦理流程和要求可能會有所不同,建議您提前咨詢當地相關部門,以確保順利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結語
離婚后辦理戶口遷移手續需準備相關材料,前往當地派出所或戶籍管理部門咨詢具體程序和所需材料清單。填寫表格、提交證明文件,繳納費用,并等待審核。批準后可領取新戶口本。需提前咨詢當地部門以確保順利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