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種類基本如下:
1、法定債務和意定債務。法定債務是指依法發生的債務。意定債務是指依法發生的債務;
2、勞務債務和財務債務。勞務債務是指債權人必須提供一定的勞務來履行債務的債務。財產債務是指債務人應當支付一定財產履行債務的債務;
3、類型債務和特定債務。類型債務是指只有類型和數量指示的債務。特定債務是指給付的標的物為特定物的債務。具體包括:獨特的物體;原本是種類物,經行為人制定后變成特定物;
4、簡單債務和選擇債務。簡單債務是指只有一個標的債務。選擇債券,指債有很多目標,只能支付,可以選擇履行債券。一旦確定了所選債務的支付,就會轉化為簡單債務;
5、單一債務,即債權人和債務人均為一人的債務;
6、多人債務,即債權人或債務人有兩人以上債務;
7、按份債和連帶債。按份之債,指債一方當事人多,各自按照確定的份額享有權利或者承擔債務的債務。對于連帶債務,大多數債權人中的任何一方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大多數債務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義務履行全部債務。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
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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