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前簽定的協議不是成為勞動合同,屬于職業意向,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入職協議和勞動合同是否一樣
入職協議和勞動合同不一樣。雙方之間最大的不同在于效力不同。入職協議不是勞動合同,屬于職業意向,相比勞動合同缺少應當具備的必備條款,并不具備勞動合同法意義上的合同概念。而勞動合同是全面明細約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書面文件。
入職多久必須簽訂勞動合同
入職之日起1個月內必須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合同的簽訂日期和生效日期是一樣的嗎
合同的簽訂日期和生效日期不一定是一樣的。合同一般情況下自依法成立時即生效,訂立日期是簽字、蓋章之日,雙方約定具體生效時間的或者完成某條件的情況下生效的除外。
勞動合同和子公司簽訂有效嗎
有效。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夠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四條規定: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托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豆痉ā返?4條第2款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公章和合同章一樣嗎
公章和合同章不一樣,具體如下:
1、公司合同專用章專用于合同的簽訂,其效力僅限于合同簽訂。
公章則具有代表公司的功能,其效力除了合同的簽訂以外,還可涉及及于公司一切事務,如文件、通知及證明等,具有行政管理作用。
2、公司公章與公司合同專用章在使用與管理上不一樣。
(1)二者的管理部門不同。公司合同專用章的管理部門一般為法律部門,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門一般為公司的綜合管理部門。
(2)用途范圍及效力不同。公司合同專用章專用于合同的簽訂,其效力僅限于合同簽訂。公章則具有代表公司的功能,其效力除了合同的簽訂以外,還可涉及及于公司一切事務,如文件、通知及證明等,具有行政管理作用。
3、公司的合同工作具有常規性、專業性、使用合同專用章可以實現合同的專項管理,更好地控制合同風險。
因此公司在簽訂合同時加蓋合同專用章,可以使得合同生效經過法律部門人員的審查把關,能夠有效防止合同不經法律審查就直接對外簽訂生效問題的出現,能夠更好的建立和完善合同避險制度,嚴格把控合同簽訂時的法律風險。
公司合同章和公章的區別有:
1、使用范圍不同
(1)公章適用范圍廣泛,涵蓋合同章。
(2)合同章只能在合同上有用,不能辦其他事。
2、執章人不同
(1)一般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執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與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為。
(2)合同專用章可由法人執掌,也可由專門的合同人員負責保管。
3、管理部門不同
(1)公司合同專用章的管理部門一般為法律部門,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門一般為公司的綜合管理部門。
(2)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的權利的象征,在現行的立法和司法實踐中,審查是否蓋有法人公章成為判斷民事活動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標準。
4、權力和確認力不同
(1)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的權利的象征。凡是以公司名義發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2)合同章是單位對外簽訂合同時使用,可以在簽約的范圍內代表單位,單位需承受由此導致的權利義務,公章可以代替合同專用章使用。
5、刻制不同
(1)公安部對辦理刻制印章的手續未作統一規定,各地公安機關對刻制印章手續的規定有所不同,根據刻制印章的種類不同,手續也不一樣。
(2)合同專用章由公司名稱:xxxx有限公司 合同專用章幾個字組成,合同專用章專門用于簽訂經濟合同,合同專用章有圓形和橢圓形兩種。
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
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該內容由 黃勛哲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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