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懷孕三個月了想離婚怎么辦
能不能離婚或者是想離婚,需要根據男女雙方的具體情況來看,看選擇哪種離婚方式,看你們之間是否存在可以判離婚的情形等。離婚有兩種方式選擇,一種方式是雙方協議離婚,協商好雙方一起去民政局辦理相關離婚手續,這種情況是男女雙方都同意離婚;另一種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訴訟離婚,這種情況適用于一方不同意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根據男女雙方之間的情況來判定的,主要是判定雙方之間是否存在家暴、遺棄、虐待、吸毒、賭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難以治愈的身體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會根據雙方的情況來判定。因為女方在懷孕期間,是屬于法定特殊時期,女方在這個時期受法律保護,這個時候只要女方不同意離婚,男方就很難離掉婚。當然這個時候女方是可以提出離婚的,女方不受限制。女方只要有證據證明男方存在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法院就有很大的機率判決男女雙方離婚。當然在這個期間男女雙方是可以隨時協議離婚的。
二、懷孕三個月能離婚嗎
1、懷孕三個月協議離婚或者女方提起離婚的能離婚。一般情況下,女方懷孕期間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女方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等有重大過錯的除外。女方提出離婚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協議離婚的,雙方可以隨時去婚姻登記機構申請離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三、離婚訴訟哺乳期孩子歸誰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生活環境明顯對子女撫養不利;母親工作性質特殊,不便于撫養子女;或者母親違法犯罪,不利于撫養子女等。
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的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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