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屬于借款合同的書面形式,借條的內容既可以借款人書寫,也可以出借人書寫。只要最后的簽名是借款人親自簽或者按指模,只要借條的內容是借貸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沒有與其他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沒有違背公序良俗即可。
一、民法上有借條怎么寫才有法律效力
借條要具有法律效力,首先,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其次,意思表示真實;再次,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在簽訂借條時要注意以下內容:(1)寫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身份證全名、身份證號碼或工商登記名稱,不要寫簡稱或小名。(2)寫清借款金額大小寫、借期利息及逾期利息、借款期限、還款時間、還款方式。(3)夫妻共同借債的,要求夫妻雙方簽名。(4)用自己帶的筆,雙方當面簽。(5)為化解風險,可以要求提供擔保人或抵押物。(6)若借款金額比較大,可以請律師或第三人見證,或在公證處進行公證。注意:借條措辭要嚴謹,避免出現歧義。若借款人是自然人,最好保留借款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二、哪些內容訂立合同不合法
合同具有以下內容不合法:
1、合同意思表示虛假;
2、合同內容是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3、合同條款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三、彩禮打的借條有效嗎
彩禮打的借條是否有效,要分析借條是否具備生效要件。需要特別說明的一點,彩禮并不是借條是否生效的要件,彩禮也并非我國法律禁止或提倡的,屬于當事人之間,可以自行協商約定的事項。借條具體生效要件如下:1、因彩禮打借條的雙方當事人,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2、彩禮打借條的行為,屬于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3、借條內容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等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具備上述要件的借條,是有效的借條。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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