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可以將戶口遷回娘家。戶口遷移流程和手續如下:
一、先向遷入地負責戶籍管理的公安部門(一般是轄區派出所)咨詢,了解戶口遷入申請所需要提供的證件和材料,然后提出戶口遷入申請。
二、遷入地戶籍主管部門(一般是遷入地的縣市級公安局的戶政科)審核申請書和所附材料,如果通過審核,則簽發《準予遷入證明》(準遷證);如果不符合遷入條件,公安機關會給出具體解釋;如果是提交的材料不齊全而無法通過審核,則會給出說明,申請人按說明再補充材料進行重新審核。
三、然后咨詢現戶籍地派出所申請遷出所需要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再攜帶各種證件材料和準遷證,到現戶籍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申請書的范例如下圖所示。
四、現戶籍地派出所如果審核同意遷出,則辦理戶口遷出,并開出戶口遷移證;如果不符合遷出規定,則給出解釋;如果證件材料等不齊全,則給申請者開具補充材料說明書,申請者需要按說明補充材料才可通過遷出申請。
五、最后,持各種證件材料和準遷證、戶口遷移證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發給新戶口本,并辦理新身份證。需要注意的是,身份證不能立刻辦妥,因而現有身份證最好先不要交回,以方便工作和生活使用。擴展資料: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后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注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復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系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系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