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孩子戶口遷回娘家有以下幾個程序:
第一,女方父母到他們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寫出申請,女方到娘家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戶口準遷證。
第二,要攜帶你和父母兩方的戶口本,身份證,離婚證以及戶口準遷證到戶口現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移證。
第三,等待派出所給出一個遷移證明,然后拿著遷移證明,到你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那里給再給一個遷出證明,然后就可以回到上戶了。
需要的證件有: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落戶戶主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派出所開具的親屬關系證明,本人與戶主的關系證明、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一、新婚妻子戶口戶口怎么遷
通過夫妻投靠將戶口遷移到男方戶口
1、向轉入地公安局提交入戶申請理由的書面報告;
2、戶口簿、結婚證、居民身份證、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婚育證明;(戶口本首頁及自己的那一頁復印在一起)
3、填寫兩份《申請入戶登記表》。(注意:填寫申請人是被投靠方,當事人是指投靠方。最好多打印兩張,到時候填錯還可以重填。)
經過轉入地的公安局審核批準后,由派出所通知申請入戶人到派出所領取《準遷證》后回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領取《戶口遷移證》,然后再憑《準遷證》第三聯、《戶口遷移證》、身份證及本市親屬戶口簿到轉入地的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戶口遷移所需的材料:入戶申請理由的書面報告、填寫《申請入戶登記表》、夫妻雙方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男女雙方的《婚育證明》、《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等。
二、假結婚買房子后遷戶口去什么部門?
假結婚買房子后該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遷戶口的情況如下:上大學、招工、招干、購房、投資、工作調動、人才引進、夫妻投靠、父母子女相互投靠都可以遷戶口。戶口遷出本市一般要求重新辦理身份證,市內遷移不用重做。
辦理流程:
1、去要落入戶口的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準遷證明;帶戶口遷出人、擬遷入戶口戶主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等證件。
2、去現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遷出手續,開戶口遷出證明;
3、回到落入地派出所戶籍室落戶即可。
需要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有效證件和遷移落戶原因證明(如就業、就學、結婚、調動等)、親屬關系證明、房產證等手續。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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