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的,因為兒子和孩子的戶口也在這里的,只是錄取的時候,不是第一批、應該屬于第三批了,第一批孩子監護人的房產,第二批是有監護人的房子,戶口沒在,第三批是爺爺奶奶姥姥姥爺的房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九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適當設置小學、初級中等學校,使兒童、少年就近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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