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貸款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對于合同中規定的抵押擔保,借款人有義務配合銀行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如果借款人不履行該義務,可能會導致銀行損失加大。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二條: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義務履行自己的義務。
2.《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四條:擔保人、抵押人對擔保財產的保護,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或者出質人、抵押人的實際情況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保證相應債權的實現。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條:違反國家規定,拒不履行保全義務,致使債權人權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當事人約定抵押擔保,抵押人應當將抵押財產交存債權人或者經過債權人同意實行其他保全措施;抵押人未交存或者未實行其他保全措施致使債權人不能及時受償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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