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違法犯罪行為及其法律依據,提醒賭博被騙被害者可以通過報警處理問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報警可以作為受損失者的法律武器,可以通過報警處理問題并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分析
一、是否可以報警處理網賭問題?
1、網賭本身是違法犯罪行為,旨在以營利為目的,在計算機網絡上建立賭博網站,或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以及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的人,根據刑法第303條,將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處以罰款。
盡管如此,您仍然可以報警處理網賭問題。
2、法律依據:
《關于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以營利為目的,在計算機網絡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屬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開設賭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賭博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二、賭博被騙被害者如何處理
賭博被騙被害者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處理。構成詐騙罪的,公安機關可依法抓捕歸案,追回贓款,但參與賭博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結語
賭博本身是違法犯罪行為,但可以報警處理。根據《關于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報警處理網賭問題可以追回贓款并依法抓捕歸案。同時,賭博被騙被害者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處理。構成詐騙罪的,可依法抓捕歸案,追回贓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二編 分則 第六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一節 擾亂公共秩序罪 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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