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申領步驟1、申領人帶本人的居民戶口簿,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2、進行人像采集和指紋采集。3、繳納工本費,在發放居民身份證登記表上簽字并留下聯系電話。4、在規定的領證時間內,申領人持憑證到派出所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二、收費標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換領新證,收取證件工本費20元。三、發證期限派出所受理申領居民身份證手續后,在60日內將新證發至公民手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發或者補領新證。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并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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