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騎電動車撞了人,應當由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12歲的孩子不準騎電動車。未成年不滿16周歲,不負刑事責任,滿16周歲構成交通肇事罪。會進行過錯責任劃分,雙方各承擔責任應進行明確劃分。非機動車駕駛者年齡需達到12周歲,機動車駕駛者年齡需達到18周歲。
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一、騎自行車或電動自行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時,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
1、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后端不得超出車身0.3米;
2、三輪車、人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身0.2米,長度不得超出車身1米;
3、畜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身0.2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轅,后端不得超出車身1米。
二、電動車考駕照的流程:
1、提供體檢證明:申請駕照的車主,需要到當地的醫療部門進行體檢,體檢后獲得合格的體檢證明。
2、交管部門報名:攜帶體檢證明到交管部門報名,報名時需要上交報名費與個人免冠照片。
3、等待考試通知:報名后等待考試通知,不同的城市等待的時間不同,收到電話通知后,前往交管部門進行理論考試與場地考試,通過后就可以領取駕照。
車禍后怎樣談賠償問題
發生交通事故調解需要雙方都同意才可以進行,因此必須有一方當事人首先提出愿意調解的意向,并經過另一方當事人的同意。一般來說,就責任方來說越早調解越好,但是過早地提出調解要求很難得到受害方的響應,就受害方來說,調解應盡可能選在交警地事故責任認定書出具之后。
交通事故的談判調解應該等到雙方的情緒平復之后,等到雙方從事故造成的心理壓力當中解脫出來,才能理性地、心平氣和地考慮事故地處理問題。有人員傷亡的應該等到傷病痊愈或法醫鑒定之后,車輛及財產損失也應經過正式評估機構評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二條 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
(二)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
(三)不得醉酒駕駛;
(四)轉彎前應當減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車時不得妨礙被超越的車輛行駛;
(五)不得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
(七)不得在道路上騎獨輪自行車或者2人以上騎行的自行車;
(八)非下肢殘疾的人不得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九)自行車、三輪車不得加裝動力裝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學習駕駛非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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