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登記在哪個名下,就是誰的個人財產;如果登記雙方名下,則屬于共同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登記在子女名下的房產,按各自父母出資份額共有,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
法律分析
1、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如果登記在其中一方名下,則屬于父母對該方的贈予,屬于個人財產;如果登記了雙方姓名,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該內容由 信金國律師 和 家和律云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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