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耕地不可以買賣。農村土地屬集體所有,本身不可以買賣。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因此城鎮戶口居民不能購買土地,也不能夠買農村土地上附著的房屋。雖然現在的確有不少買賣農村房屋的現象,也有村委會出具的所謂“房產證”,但都得不到法律保護?!锻恋毓芾矸ā芬幎?,農村村民出賣、出租宅基地上住房后,不得再次申請宅基地。因此當賣方無房或面臨拆遷補償時,就會主張買賣行為無效,如訴至法院,一般的結果就是判決賣方退還買方的房款,這樣買方只會得不償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