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的步驟:
1、建設工程在竣工驗收之前,由建設單位組織施工、設計及使用等有關單位進行初驗;
2、建設工程全部完成,經過各單項工程的驗收,符合設計要求,并具備竣工圖表、竣工決算、工程總結等必要文件資料,由工程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向負責驗收的單位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后,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